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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副市长等多人因扫黄不力被问责

2014年02月15日 07:05
2月14日,广东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严小康进行问责,免去其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财新网】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月14日,广东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严小康同志进行问责,免去其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严小康同志在任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东莞市涉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其进行问责,免去其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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