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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实习记者 郑丽纯)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与旧版相比,新《条例》罚款金额提高,禁烟场所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将全市室内公用场所100%无烟提上日程,2016年底深圳限制吸烟场所期限届满后,将悉数转为禁烟场所。
深圳新《条例》规定,市民在禁烟场所吸烟,可按情节严重程度处于罚款五十元至五百元不等,禁烟场所经营者不履行控烟责任最高罚款可达到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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