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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3月2日消息,2日下午,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金道铭、丁雪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决议显示,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罢免金道铭、丁雪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罢免金道铭、丁雪峰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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