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
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
中央编办 质检总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
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
中央编办 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