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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开庭

2014年04月23日 10:46
在此前的一审中,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当庭宣布判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涉事的4名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3年6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4人均提起上诉

  据新华社4月23日消息,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此前的一审中,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当庭宣布判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涉事的4名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3年6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4人均提起上诉。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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