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4月23日消息,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此前的一审中,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当庭宣布判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涉事的4名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3年6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4人均提起上诉。
据新华社4月23日消息,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此前的一审中,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当庭宣布判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涉事的4名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3年6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4人均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