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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修改21部行政法规

2014年08月15日 14:30 来源于 财新网
根据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日前决定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根据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日前决定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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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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