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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如何算“知道”征地 国务院法制办发文解释

2014年10月11日 09:31 来源于 财新网
许多农民因当时“不知道”征地决定,在就征地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时,已大大超出了法定的60日申请期限。国务院法制办发文规定,行政机关不能提供证据的,不能认定申请人知道征收土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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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汪苏)中央政府近年来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多有强调,不过在上访事件中,仍有许多农民称当时“不知道”征地决定。一些农民就省政府多年前作出的征地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会大大超出法定的60日申请期限。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发文,专门对农民如何算“知道”征地决定作出解释,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申请行政复议时,在期限认定上有据可依。

  实践中,各地对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时间把握的标准不一致。这份今年7月10日印发的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意在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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