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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曙宏:不能对别人讲法治,对自己搞人治

2014年11月06日 16:41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6日说,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整天喊法治、讲法治,对别人讲法治,对自己搞人治,甚至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搞专制,那就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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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6日说,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整天喊法治、讲法治,对别人讲法治,对自己搞人治,甚至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搞专制,那就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国务院新闻办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袁曙宏介绍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精神和部署。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怎么理解“法治思维”?袁曙宏说,它的核心要义就是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必须以法律为根本准绳,必须把法治方式作为维护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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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杨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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