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国务院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2014年11月20日 10:31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据中国政府网11月20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城镇化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数量和规模都有了明显增长,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已难以适应城镇化发展等新形势要求。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实施人口和城市分类管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将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为:

版面编辑:郭艳涛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