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据新华网消息,备受关注的海南海洋渔业系统贪腐窝案继续开庭。11月20日8时,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养殖处原处长黄文辉涉嫌受贿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4年,黄文辉在任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捕捞处、养殖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93.7万元。
面对指控,黄文辉辩称,自己收钱只是帮朋友“代管”,他人代付购房款首付也是向朋友借钱,不存在受贿行为。
《法制日报》记者旁听黄文辉案庭审的全过程了解到,黄文辉坦言,一方面,因未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导致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另一方面,因看到全国反腐形势严峻,感觉压力大,才在慌乱中积极退赃。
买房
船厂老板“代交”房款首付
审判长宣布开庭,一名穿着看守所马甲的中年男子进入法庭。
这个人就是黄文辉,是海南海洋渔业系统贪腐窝案涉案人员之一。今年46岁的他,系江西丰城人。2008年9月至2010年10月,黄文辉任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副总队长,2010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省海洋与渔业厅捕捞处处长,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养殖处处长。
据指控,2009年至2012年,广西桂林航某船舶修造厂海南造船基地为海南部分市县相关渔业公司制造渔船,黄某洪为负责人。2013年12月,黄文辉告知黄某洪,他看中海口市国兴大道工商职业学院内小区一套房产,首付款为21.7万元,他准备买下这套房子。
黄某洪为和黄文辉搞好关系,帮助该公司在办理船检业务等方面疏通关系,提出帮时任省海洋与渔业厅养殖处处长的黄文辉交首付款21.7万元。
2013年12月底的一天,在海口市蓝天路万宁鹅饭店,黄某洪在推杯换盏之间,将事先准备好的21.7万元送给黄文辉。
2014年1月中旬,因担心事情败露,黄文辉在海口市龙昆南路路边,将21.7万元退还给黄某洪。2014年1月25日,黄文辉被监视居住。同月29日,黄文辉因涉嫌受贿被逮捕。在被捕前,黄文辉还让家人退还万宁某捕捞合作社负责人王某送的1万元。
借车
车主叮嘱“后备厢有东西”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2012年,农业部下达海南省200艘某海域生产骨干船队渔船更新改造指标,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捕捞处负责。
海南威某船舶工程公司老板郑某得知后,便向黄文辉提出想拿到这200艘渔船的更新改造项目,并表示如果黄文辉有困难,他会全力支持。
黄文辉答应帮忙。在制定方案时,黄文辉尽量为威某公司考虑,后因方案变动,省海洋与渔业厅将该更新改造指标分配各市县局,各自自行制定方案改造渔船。
“我再次找黄文辉,想让他给相关市县海洋局领导打招呼,让我承揽相关造船业务。黄文辉答应帮忙。”郑某供称。
2013年春节前,黄文辉向郑某借用轿车。春节前的一天,郑某将轿车交给黄文辉使用,并叮嘱黄文辉,“要将放在后备厢的东西收好”。
黄文辉开着借来的车回家,发现后备厢里有30万元,便拿回家存放。春节后,因担心事情败露,黄文辉又将这30万元全部退还郑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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