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对李建勇立案侦查

2014年12月15日 16:08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建勇(副厅级)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据最高检网站12月15日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建勇(副厅级)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版面编辑:郭艳涛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