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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肯江·吐拉洪兼任新疆自治区塔城地委书记

2015年02月02日 14:26
尔肯江·吐拉洪现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总工会主席;张博不再担任塔城地委书记、委员职务
资料图:尔肯江·吐拉洪。 图片来源网络

  据塔城新闻网消息,2月1日下午,地区召开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干部任免决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韩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沙尔合提·阿汗主持会议。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蒲仕裕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尔肯江·吐拉洪任塔城地委委员、书记。张博不再担任塔城地委书记、委员职务。

  附尔肯江·吐拉洪履历:

  1981.09——1985.07,在新疆财经学院计划统计系计划统计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5.07——1986.11,新疆财经学院团委干事;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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