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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深改意见十提律师

2015年02月26日 15:38 来源于 财新网
包括禁止歧视性安检,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申诉案件律师代理等。律师界人士指出,尚待落实改革举措的具体日程安排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TLDJL3A4](https://a.caixin.com/TLDJL3A4)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2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下称“该意见”),意见包括七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该意见将如何影响律师群体?财新记者检索发现,该意见在五项改革举措中十次提及“律师”。

  该意见规定,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强化控辩对等诉讼理念,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落实律师在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

  “解决歧视性安检的问题,是律师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法治进步。”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张青松律师告诉财新记者,歧视性安检是实践中较为普遍、律师群体意见较大的问题。律师进入法院时需安检,检察官、公安干警等法律职业却无需安检,在中国多地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这一现象与最高法院相关规定严重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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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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