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罗国平)作为人大监督方式之一的质询,其“落地”情况却远非乐观。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提出《关于完善人大质询工作机制的建议》(下称“建议”)。
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吴青介绍,她提此议案的原因是为了加强代表的作用。虽然目前在全国以及省级层面都存在质询案例,但人大代表对质询的使用尚不普遍,人大代表的质询权并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
吴青认为,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律对质询权主体的限制、质询程序的不完善、质询权效力缺乏保障,以及代表对行政部门的监督缺乏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