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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详细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鲁政字〔2015〕51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同意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提交的《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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