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日报4月9日报道,《人民检察》2015年第7期发表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同志《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的若干思考》,现本报予以转载,以飨读者。
我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作出第二次重大修改,这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成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加有效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已经两年多了,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和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贯彻执行好这部重要的基本刑事法律。本文以检察机关为视角,对与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相关的理论问题和新增规定的执行作一探讨,供学界和实务界的同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