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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卫计委:终止妊娠通知无效

2015年05月19日 23:04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认为,覃谊生育行为可适用《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荔波县教育局与卫计局联合下发的要求覃谊终止妊娠的通知无效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OO0gjdP7](https://a.caixin.com/OO0gjdP7)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新华社5月19日新媒体专电,5月18日,一则《两省政策冲突孕妇被责令引产》的报道引发网民关注。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对此回应称,当日已向荔波县卫生计生部门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同时与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进行了沟通。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认为,覃谊生育行为可适用《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荔波县教育局与卫计局联合下发的要求覃谊终止妊娠的通知无效。

  近日,网传贵州省荔波县一名女教师怀孕5个月,持有安徽省二胎准生证却被认定不符合贵州当地政策被要求引产,一同引发关注的还有一份荔波县教育局与荔波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下发给的《关于责令终止妊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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