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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院依法对苏爱国决定逮捕

2015年07月07日 12:01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省承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苏爱国(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省承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苏爱国(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附:苏爱国简历

  苏爱国,中共承德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男,满族,出生于1958年,河北滦平人,大学学历,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参加工作。

  1975年4月至1983年2月在滦平县金沟屯公社、滦平县张百湾中学工作;

  1983年2月至1987年11月在滦平县政府办公室、滦平县老干部局、滦平县委宣传部担任干事;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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