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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福州新区

2015年09月09日 10:19
批复强调,建设好福州新区,对于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推动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批复指出,福州新区位于福州市滨海地区,初期规划范围包括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市、福清市部分区域,规划面积800平方公里。福州新区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秀美,产业基础坚实,与台湾地区交流合作紧密,战略地位重要。要把建设好福州新区作为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家支持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重大政策的重要举措,实现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推动福建积极参与、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实现一体化发展。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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