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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李小勇立案侦查

2015年10月12日 10:56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小勇(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资料图:李小勇(中)。 图自广西新华书网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小勇(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

  附:李小勇简历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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