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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菲溢油案一审宣判 原告获赔1683464.4元

2015年10月30日 10:48
事故发生后,栾树海等21名养殖户没有参与行政协调赔偿补偿,于2011年12月7日向天津海事法院起诉康菲公司、中海油公司,请求该两公司连带赔偿养殖损失。天津海事法院经逐一核实栾树海等21人身份后,于2011年12月30日立案受理该案

  据新华社10月30日消息,栾树海等21名养殖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天津海事法院于2015年10月30日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康菲公司对栾树海等21名原告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1683464.4元。

  事故发生后,栾树海等21名养殖户没有参与行政协调赔偿补偿,于2011年12月7日向天津海事法院起诉康菲公司、中海油公司,请求该两公司连带赔偿养殖损失。天津海事法院经逐一核实栾树海等21人身份后,于2011年12月30日立案受理该案。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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