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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网11月12日消息,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消息,2015年11月12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受贿案一审开庭。杨刚被指控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379万余元,其当庭表示认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刚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新疆金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蒙志鹏等单位和个人在获取开发项目、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并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37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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