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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志才严重违纪降为科员

2015年11月12日 20:58
经查,张志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为其亲属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他人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且未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等
2012年12月13日,时任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志才。 图自韶关市公安局官网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志才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志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为其亲属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他人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且未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等。

  张志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志才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韶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由副厅职降为科员并办理退休手续,收缴其违纪所得。(广东省纪委)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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