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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职责分工将“动态调整”

2015年12月24日 19:18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使之成为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建设和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这是中央文件第一次从国家治理的高度肯定税收作用并作出专门部署

  据新华社12月24日消息,24日,中办、国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公布。这一改革将对我国税收征管体制产生怎样的影响?记者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消纳税人之痛 解征管之难

  记者: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目的何在?

  王军:我国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建立于1994年。20多年来,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等。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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