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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泽龙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6年03月17日 15:36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泽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016年3月7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原副院长张泽龙(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泽龙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泽龙,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泽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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