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正义网消息,近日,由最高检挂牌督办、济南市检察院立案、章丘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章丘“5.20”特大责任事故案,经章丘市法院依法审理,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李迺峰(正处级)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材料产业处原处长张铁强(正处级)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原副处长孙成义(副处级)有期徒刑三年、章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科原科长张宝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认定,济南市经信委、章丘市经信局系市、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被告人李迺峰、张铁强、孙成义、张宝民在分别担任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材料产业处处长、副处长,以及章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科科长期间,分管或负责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保利民爆济南公司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四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玩忽职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