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据中国政府网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农田水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答: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发展农业必须大力发展农田水利。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大兴水利,农田水利事业迅猛发展。近些年来,随着人增地减水缺的矛盾日益突出,保障粮食等农产品供求平衡的任务更加艰巨,而农业比较效益持续下降又制约了农田水利投入的积极性,农田水利建设组织难、管理难等问题突出。一是缺乏科学规划,资金投入分散、使用效率低。既存在无序建设、重复建设的现象,也存在该建未建、工程缺位的现象。二是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机制不完善。建设标准不统一,验收程序不规范,工程底数不清,运行维护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建、管、用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影响工程效益发挥。三是农田灌溉用水粗放。我国农田灌溉技术比较落后,用水效率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四是投入和保障扶持不到位。社会各方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工程建设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县级配套资金落实难,吸引社会力量投资的机制不健全,金融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