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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永正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6年07月08日 10:54
认定曹永正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三百万元
7月8日上午,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曹永正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贿案一审公开审判。 视觉中国

  据@宜昌中院微博 消息,7月8日上午,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曹永正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贿案一审公开审判。认定曹永正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三百万元。

  详细如下: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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