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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冤假错案是司法公正应有之义

2016年08月10日 20:12
加强问责,才能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才能确保每个案件得到公正审理,才会强化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财新网】新华社昆明8月10日发布题为《纠正冤假错案是司法公正应有之义》消息,全文如下:

  蒙冤坐牢13年、人身自由被侵犯5000多天……继云南省高院副院长鞠躬道歉后,云南女子钱仁风9日再获172万余元国家赔偿。

  然而,道歉和赔偿都不应成为纠正这起冤假错案的终点。只有追责到底、问责到人,改进程序疏漏,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才能进一步彰显依法纠正类似冤假错案的长远意义。

  钱仁风年仅17岁便蒙冤坐牢,在狱中度过了最宝贵的青春年华,人生轨迹也因此完全改变,甚至连她母亲都没能等到女儿沉冤昭雪。钱仁风的不幸让全社会看到了司法公正对每个人的重要性。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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