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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16年10月21日 19:33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公开宣判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林存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资料图:林存德。 图自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财新网】据新华网10月21日消息,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公开宣判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林存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存德在广东省委组织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提拔任用、工程承揽及安排人员入学就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2400多万元。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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