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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彬立案侦查

2016年11月17日 18:08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张彬(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张彬(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财新网】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17日消息,日前,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张彬(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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