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7月29日发布关于《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食安办〔2016〕15号
2016年07月29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业、水利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