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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2016年12月27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单位行贿、骗购外汇一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少麟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赵少麟伙同其子赵晋,为赵晋实际控制的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山东省济南市经营房地产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时任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济南市委书记王敏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4.8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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