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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并实施惩戒

2016年12月30日 21:38
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归集,并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众公开

  【财新网】据新华社12月30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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