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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文要求加强基本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2017年02月21日 10:40
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收支预算;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加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管理,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用于非医疗支出

  【财新网】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意见,要求加强基本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以下为全文:

  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

  财社[2016]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基金运行压力增大等问题,存在中长期不可持续的风险。不合理增长的医疗费用部分抵消了政府投入的效果,加重了社会和个人负担。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个人负担,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可持续运行,根据《预算法》、《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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