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上海原副市长艾宝俊受贿贪污案一审:受贿超4320万

2017年02月23日 17:20
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艾宝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发展、工作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家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20万余元
艾宝俊 东方IC

  【财新网】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2017年2月23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受贿、贪污一案。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艾宝俊利用其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发展、工作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家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20万余元。

版面编辑:李丽莎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