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3月8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8日表示,将于本月10日在宪报刊登《旅游业条例草案》,建议成立独立法定机构旅游业监管局(旅监局),为旅行代理商、导游和领队发牌制度及规管订立法律框架。有关草案将于3月22日提交特区立法会首读和二读。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新闻公告,条例草案将加强旅行代理商发牌制度要求,如引入银行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委任获授权代表等;也为导游和领队设立法定发牌制度,提升前线从业员服务质素和专业水平。同时,旅监局获赋权制订牌照条件,打击强迫购物。
据新华社3月8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8日表示,将于本月10日在宪报刊登《旅游业条例草案》,建议成立独立法定机构旅游业监管局(旅监局),为旅行代理商、导游和领队发牌制度及规管订立法律框架。有关草案将于3月22日提交特区立法会首读和二读。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新闻公告,条例草案将加强旅行代理商发牌制度要求,如引入银行担保形式缴存保证金、委任获授权代表等;也为导游和领队设立法定发牌制度,提升前线从业员服务质素和专业水平。同时,旅监局获赋权制订牌照条件,打击强迫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