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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易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7年07月03日 16:40
被告人易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经营承包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财新网】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来源消息,日前,四川省达州市委原副书记易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自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易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易杰,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易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经营承包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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