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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会泽“9·29”特大杀人案一审宣判:杨清培被判死刑

2017年07月28日 13:32
一审宣判后,杨清培表示服判不上诉
7月28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法庭公开对杨清培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清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财新网】据云南网消息,7月28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法庭公开对杨清培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清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清培,于2016年9月28日晚,在会泽县待补镇野马村委会背风弯家中,因负债向父母要钱时被父亲责骂,遂用家中的十字镐击打父母致2人死亡。并在离家潜逃时,因怕被人发现,又先后杀害同村17人。9月29日,公安民警在昆明抓获潜逃的杨清培。据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清培犯故意杀人罪。

版面编辑:邱楠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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