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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2017年09月28日 15:47
中央办公厅机关首批受聘的法律顾问为法学等领域的国内知名专家,聘期为2年

  【财新网】据新华社9月27日消息,9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机关召开会议,宣布正式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中央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为首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颁发聘书和证书。

  会议指出,中办机关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中办“三服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的有效手段,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厅、依规治厅要求的有力保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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