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蹊跷的烟厂厂长受贿案|特稿精选

2017年11月05日 15:32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一个年薪五六十万元的知名烟厂厂长,被一审法院认定14年间受贿120万元,二审法院却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蹊跷何在
王龙明在芜湖卷烟厂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但如今已失去自由近千天。图/王龙明家属提供
 

  本文8681字,订阅读者尊享

  【财新网】(记者 孔晓琦)自2015年4月被调查至今,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卷烟厂(下称芜湖卷烟厂)原党委书记、厂长王龙明已失去自由快1000天了。

  2015年9月11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以王龙明涉嫌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8月,芜湖市镜湖区法院(下称镜湖法院)一审认定王龙明受贿折合人民币120余万元及一根金条,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一审后王龙明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法院(下称芜湖中院)2017年2月17日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在同一天给镜湖法院的一份文件中,芜湖中院详细列举了案件原审中的十项问题,认为本案程序存在明显瑕疵,检察机关未依法提交全部录音录像,多处询问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不一致,针对办案机关对王龙明长达23小时多的疲劳审讯、受贿事实能否认定等问题,芜湖中院均认为需进一步查清。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王永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