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晶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部长级,按程序办理。
党章规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义务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给予杨晶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部长级,充分表明在我们党内,无论哪一级的干部都没有铁交椅,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都要做到违纪必究、能上能下。对杨晶同志这样的高级干部,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予以处理,贯彻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管住“关键少数”、净化政治生态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坚定不移的决心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