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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湘被执行死刑 警察为何走向杀人路

2018年10月03日 08:3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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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从警23年的基层民警,缘何走向震动警队内外的不归路
2018年9月6日,被告人陈建湘故意杀人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图/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者按:2019年5月16日,轰动一时的湖南民警杀人案凶手陈建湘被执行死刑。2017年12月22日,因为对多年前发生的纠纷怀恨在心,陈建湘持枪射杀了36岁的县教育局职工邹恒和58岁的小生意人段新民。财新网曾发布长篇特稿起底陈建湘案,也探讨了基层警察队伍的心理健康问题。]

  【财新网】(记者 季天琴)未能有效消解的郁积情绪,常会以最原始的暴力宣泄出来。2017年12月22日,46岁的湖南省新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陈建湘,怀揣十份遗书,开枪射杀了两名与其并无多少交集的“仇人”。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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