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因办案人员胁迫家属作伪证的录音被曝光,福建省福安市原市长林小楠受贿一案近来引发关注。财新记者获悉,针对家属曝光录音文件及举报办案人员做伪证一事,早在2017年11月,宁德市检察院曾专门进行调查,并最终以“违反办案纪律”处理了四名办案人员,其中包括宁德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陆宁福。
现年49岁的林小楠(1969年10月出生)是福建屏南县人,此前曾担任福安市市长、宁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等职。2016年9月林小楠被纪委双规。2016年12月,宁德市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2017年6月,林小楠被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检方指控称:2010 年至2016年上半年,林小楠在担任福安市副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用地申请、征地拆迁、资金补助、工程款拨付、协调银行贷款、免除税收罚款、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福安市金宏运混凝土公司、青拓实业集团公司等企业及范子明、林春发等人贿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7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