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他长得颇似其父:眉目,发量,身材,甚至包括声音。与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山西省委书记任上政声远播的父亲不同,曾任陕西省能源经济重镇榆林市市长、市委书记长达九年时间的胡志强,被指控受贿超亿元。
2019年8月20日至21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连续两日开庭审理胡志强受贿案。
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7年,胡志强在任咸阳市副市长、咸阳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榆林市市长、榆林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榆林市榆阳区浩然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丽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廉欢胜、赵贵祥、王连祥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本人或通过其配偶、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728万余元、美元544万元、欧元98. 6万元、港币100万元、英镑1万元,以及奔驰车、宝马车、中央空调、黄金制品、字画、茅台酒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