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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强制要求进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

2020年01月22日 22:1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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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控制措施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2020年1月2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

  【财新网】2020年1月2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以下为全文。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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