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 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答记者问

2020年02月06日 12:21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下一步调整,主要取决于中美经贸形势发展变化。我们希望,与美方一道朝着最终取消全部加征关税的方向努力
据财政部网站,2020年2月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据财政部网站,2020年2月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下称税委会)发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就此,记者采访了税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问:请问您能详细介绍一下此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吗?

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李东昊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