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兰太)3月6日下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西藏自治区应急总体预案(试行)》,结合我区疫情发展形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3月6日24时起将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Ⅱ级,部分地区按Ⅲ级响应管理。至此,西藏成为全国第21个下调应急响应级别的省份。
截至3月5日24时,西藏自治区已连续36天没有新增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西藏唯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于2月12日治愈出院。
【财新网】(记者 张兰太)3月6日下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西藏自治区应急总体预案(试行)》,结合我区疫情发展形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3月6日24时起将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Ⅱ级,部分地区按Ⅲ级响应管理。至此,西藏成为全国第21个下调应急响应级别的省份。
截至3月5日24时,西藏自治区已连续36天没有新增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西藏唯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于2月12日治愈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