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一审判决四天后,66岁的郭新娣离开羁押地,次日与家人一起乘机回到上海离开三年多的家。
2020年7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下称“东湖法院”)认定郭新娣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据判决书计算,四天后的7月21日,郭新娣一审宣判刑期届满。
2017年春,沪上政法系统爆发反腐风暴,包括上海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在内,数名曾经位高权重的人物相继落马,其中就有郭新娣的丈夫、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原院长潘福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