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2Lnz3Tqx](https://a.caixin.com/2Lnz3Tqx)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记者 黄雨馨)财新日前报道《人被捕、手机被扣,微信里的钱去哪儿了》刊发后,9月12日,此事又有新进展,该案一涉事警察被刑拘。
奉新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该局警察陈某盗用涉案当事人微信消费,涉嫌犯罪,已由宜春市公安局指定高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经财新记者证实,陈某盗用的正是罗细妹的微信。
9月12日,奉新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黄卫民告诉财新记者:“目前该案已由宜春市公安局指定高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具体情况我们不方便透露,需要问负责此事的办案单位。”
应该不是第一次吧?
依法治国
那有如何?你连案都报不了
其实很正常
普遍现象不必过分解读
他是如何知道支付密码的呢?
可以讯问当事人
搞忘了!他可以通过忘记密码,短信验证,修改密码
财新良心媒体